陈法镒
发布人:宣传部  发布时间:2021-05-10   动态浏览次数:108


陈法镒(19071931),霍山县道士冲乡板仓村人。在安庆法政专门学校学习时加入中国共产党,毕业后回乡,创办农民夜校,组织农民协会发展党团组织。1929年秋,领导赤卫队没收地主财产。西镇暴动后,赤卫队编入西镇游击队。1930 年任红三十三师一七团中队长。193110月皖西北道委成立,被任命为道委军事指挥部政治部主任。同年秋,在错误肃反中被杀害。建国后平反昭雪,追认为革命烈士。